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文件精神,根据《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等不享受专利维权费用资助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专利维权费用资助支持。

 

本次申报主体为:专利维权胜诉且结案时间在2020年1月1日—6月30日范围内。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审核程序

 

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登录系统对照申报项目订阅自主创新政策相关条款、详细阅读操作规程;下载并准确填写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书(附件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3),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盖章后将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PDF格式)压缩上传到该系统。

 

网上申报受理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报送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实企业信用记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汇总填写《2020年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形成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将汇总表和推荐函以及申报主体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申报截止后3日内,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执法支队。

 

四、申报内容

 

2020年《实施细则》第51条第4款:对当年开展专利维权的企业,专利维权过程中诉讼费、代理费予以资助,单个案件总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一)申报条件

 

专利维权资助的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诉讼、仲裁、行政处理程序或专利无效程序已终结的案件,且获得胜诉的企业。对企业专利维权过程中诉讼费、代理费用予以资助,单个案件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诚实守信承诺书(加盖公章)(附件1);

 

2.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聘请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事务所或其他民事代理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5.生效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理和专利无效程序法律文书或生效证明文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专利维权的诉讼费、代理费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要及时告知辖区相关申报主体。各有关单位得知后要及时联系属地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信息表(附件5)。

 

(二)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按合肥市失信惩戒制度等处理,取消申报资助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手续不全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四)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3)。

 

 

 

 

联 系 人: 知识产权执法支队    刘小成

 

联系电话:0551-62315087

 

 

 

 

附件:1.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书

 

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4. 2020年合肥市专利维权费用资助申报汇总表

 

5.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信

 

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