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信函〔2020〕10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组织本辖区大数据企业申报,并于3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单位的项目详细介绍、责任声明的扫描件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和信息产业推进科。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送。
附件:《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信函〔2020〕102号)
2020年3月3日
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信函〔2020〕102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