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层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6〕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庐阳区行政区域内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受理:
残疾人用工审核按属地原则管理。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需报送以下年审材料: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3.从业残疾职工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6.残疾人职工全年工资表;
7.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地址:合瓦路68号庐阳区残疾人综合中心
咨询电话:65699301、65699316
业务QQ群:651124463
附件: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