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政策条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政策条款执行期为:2020年2月23日到2020年5月22日,申报主体所提交的农产品促销宣传、线上订单、快递邮寄等项目附件材料的交易日期均应在此期限内。各申报主体要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细则》(合农【2020】13号)第三款“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操作程序组织申报材料。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多渠道做好该项政策宣传发动工作,务必通知到辖区内每家符合条件主体,尽量做到应报尽报,确保我市符合条件主体都能享受到该项政策;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和市农业农村局要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符合申报条件本单位服务对象到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申报本政策;同时,三家单位要联合完成审查、审查、公示等程序并汇总上报合肥市。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并于2020年6月3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并乡镇初审表、公示情况等一式两份交至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资金申请表及县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033838734@qq.com,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0555-82325504。
附件:1、附件1.doc
2、关于组织申报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政策条款的通知(附合农[2020]13号申报要求).pdf
3、《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细则》(合农【2020】13号)(见附件2文末)
巢湖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