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0〕39号)和巢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巢湖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农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农字〔2020〕213号)精神,现将2020年巢湖市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非禁养区,选址和布局设计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和种禽场。

 

二、建设及补助标准

 

实施内容为畜禽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实施饲养圈舍改、扩建或新建,购置养殖、消毒、防护及环保等设施设备或对已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等。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投资额不低于30万元,按总投资额5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和企业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联系电话:82620955。

 

2、申报时间。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加盖公章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1.附件1巢湖市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申报.docx

 

2. 附件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

 

 

 

 

 

 

 

 

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