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学校、民办学校、学区管委会,巢城教办: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2020 年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2020〕540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关于艺术教育年度报告

 

(一)开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

 

各校认真填写《2019-2020 学年合肥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附件1)和《2019-2020学年合肥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情况登记表》(附件2)。学区管委会和巢城教办对辖区内学校的附件2进行汇总上报。

 

(二)编制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各校要全面总结艺术教育工作,编制2020年度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课程建设、教师配备、教育管理、经费投入、设施设备、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 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

 

二、关于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一)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自评

 

各中小学要严格对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据实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4)、《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件5)并认真撰写《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报告》。学区管委会和巢城教办对辖区内学校的附件5进行汇总上报。

 

(二)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各中小学要重点围绕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认真撰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校填写《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6),学区管委会和巢城教办对辖区内学校的附件6进行汇总上报。

 

4.请各校于12月25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ch0657@126.com,联系人:张小琴、邹茂森,电话:82620657。

 

 

 

 

附件:1.《2019-2020 学年合肥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2.《2019-2020学年合肥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情况登记表》

 

3.《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4.《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5.《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

 

6.《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附件.zip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