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巢湖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巢政〔2018〕44号文件,以下简称《政策》),现就政策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31日

2、地点:姥山路1号政务中心综合楼巢湖市科技局812室

联系人:宋贵金、张培

咨询电话:82321785、82321283

邮箱:1316866144@qq.com

二、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

1、《政策》第25条: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国家、省重大专项、重点科研项目,省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

申报材料:《配套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申报表、批准文件。

2、《政策》第26条: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合肥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外地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申报材料:《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文(证书暂未发,可附科技部公示名单)。

3、《政策》第27条: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保费补助。

申报材料:《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见附表3)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保险单

4、《政策》第28条: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创新贷。

申报材料:《创新贷补助申请表》(见附表4)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贷款合同书

(3)银行拨款凭证、企业收款回执

5、《政策》第29条:专利质押贷款奖励。

申报材料:《专利质押贷款奖励申请表》(见附表5)

(1)合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

(2)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3)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4)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5)专利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

(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6、《政策》第30条:新认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合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资助申请表》(见附表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018年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文件、企业贯标文件,合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需提供2018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7、《政策》第31条:科技进步奖。

申报材料:《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各类证书或批准文件。

8、《政策》第32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表》(见附表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或批准文件。

9、《政策》第33条:技术合同交易奖励。

申报材料:《技术合同交易奖励申请表》(见附表9)、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企业购买成果发票复印件,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无关联关系的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0、《政策》第34条:研发机构投资设备补助。

申报材料:《企业研发机构新购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见附表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设备汇总表,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

11、《政策》第35条:产学研战略联盟资助。

申报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批文。

12、《政策》第36条:专利申请定额资助及代理机构奖励。

(1)专利申请定额资助

申报材料:《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2-1)、《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见附表1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专利授权证书。

(2)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2-3)、《代理专利一览表(全部)》(见附表12-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利受理通知书。

(3)国家、省专利奖

申报材料:《国家、省专利奖申请表》(见附表12-5)、当年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3、《政策》第37条:发明专利申请达10件、30件、50件,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通过国家、省、市验收的贯标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发明申请达10、30、50件奖励申请表》、《发明授权5件以上奖励申请表》、《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对当年发明申请达10件、30件、50件:

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2)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含5件):

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

(3)对当年度贯标企业通过达标验收:

当年度贯标企业备案文件、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

14、《政策》第38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巢湖市级年度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器)孵化国家级高企,在孵企业新增发明授权专利的奖励。

申报材料:

(1)对众创空间(孵化器):

《新认定及考核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新认定或考核优秀批文。

(2)对在孵企业新增发明授权专利:

《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2-1)、《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见附表1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专利授权证书。

15、《政策》第39条: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申报材料:《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授权时间2017年12月15号以后)、申请本发明专利技术产品一个年度销售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

16、《政策》第40条:新建院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进站工作院士、博士后个人资助。

申报材料:

(1)对工作站:

《院士、博士后工作站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博士后工作站批复文件、省博士后站备案文件、工作站设施证明材料、博士后简介、合作协议和工作绩效报告。

(2)对个人:

《新进站院士、博士后个人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6)、博士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院士批准文件,进站合同。

17、《政策》第41条: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资助

申报材料:《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试点文件。

18、《政策》第42条:企业引进科技人才资助

申报材料:

(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8)。

(2)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4)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年薪支付证明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19、《政策》第43条:国家、省、合肥市举办的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入围决赛的项目资助。

申报材料:《参赛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各类证书或批准文件。

20、《政策》第44条:新认定合肥市级大数据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大数据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合肥市级大数据企业证书或认定批文(证书暂未发,可附合肥市科技局公示名单)。

21、《政策》第45条:科技特派员补助。

申报材料:批准文件,科技“三员”(特派员、联络员、特聘员)名单。

相关说明: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上述电子邮箱。

巢湖市科技局

2019年1月15日

附表目录:

1.政策第25条:《国家、省、市重大专项配套资金申请表》

2.政策第26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3.政策第27条:《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4.政策第28条:《创新贷补助申请表》

5.政策第29条:《专利质押贷款奖励申请表》

6.政策第30条:《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资助申请表》、《新认定创新型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7.政策第31条:《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

8.政策第32条:《新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表》

9.政策第33条:《技术合同交易奖励申请表》

10.政策第34条:《技术合同交易奖励申请表》

11.政策第35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申请表》

12-1.政策第36条:《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

12-2.政策第36条:《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

12-3.政策第36条:《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

12-4.政策第36条:《代理专利一览表(全部)》

12-5.政策第36条:《国家、省专利奖申请表》

13.政策第37条:《发明申请达10、30、50件奖励申请表》、《发明授权5件以上奖励申请表》、《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奖励申请表》

14.政策第38条:《新认定及考核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

15.政策第39条:《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

16.政策第40条:《院士、博士后工作站资助申请表》、《新进站院士、博士后个人资助申请表》

17.政策第41条:《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资助申请表》

18.政策第42条:《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

19.政策第43条:《参赛奖励资金申请表》

20.政策第44条:《新认定大数据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