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现就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往年已被评定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实行网上申报、集中评定制度,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双创网(http://www.smehf.com/),点击“注册”通过填报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点击首页“专精特新认定”登录进入申报评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佐证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应填尽填,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扫描件)和《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表格附件也要统一上传系统。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根据《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文件要求,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按照申报名额要求,提出推荐意见,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对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择优原则,提出评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评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
2.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收到通知后应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网上推荐时间9月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正式文件请于9月9日前报送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联系人:季丰,电话:0551-63537877;方毅(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155156553。
附件:1. 申报名额分配表
2.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
3. 申报评定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