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相关企业、其他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蜀政〔2019〕67 号)和《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蜀政办秘〔2020〕4号)文件要求,我委现开展相关政策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依据
《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蜀政办秘〔2020〕4号)(附件1)第24、25、28、29、30、32、34、35、58、59条。
二、申报要求
1、符合《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蜀政〔2019〕67 号)(附件2)第75条标准的企业、其他机构或个人。
2、在政策申报有效期内,存在经“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查询有失信行为、经营异常、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因违反环保等政策受到处罚等情形之一的,所申报项目不予审核;企业在政策申报有效期内完成信用修复的,可继续申报。
3、通过“蜀山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网站项目申报窗口(http://www.sseme.com/)在线申报,线上初审通过后,报送“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和一式两份纸质版(所在镇街开发区盖章)至蜀山区发改委。并同时报送“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初审汇总表”电子版。
4、申报单位请加QQ群1056061979(群内挂有线上申报培训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1日—3月14日
梅山路107号蜀山区政府4楼
四、申报受理联系人
蜀政办秘〔2020〕4号文件第24、25、28、29、30、32、34、35条事项,申报受理人:叶阳春,联系电话:65121162。
蜀政办秘〔2020〕4号文件第58条事项,申报受理联系人:徐 瑾,联系电话:65121062。
蜀政办秘〔2020〕4号文件第59条事项,申报受理联系人:刘胜男,联系电话:65121590。
附件:1.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蜀政办秘〔2020〕4号)
2.蜀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蜀政〔2019〕67号)
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区发改委负责兑现相关条款
24. 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环境类企业,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4元/平方米、17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租金补贴。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4元/平方米补贴。(执行部门:区发改委、蜀山经济开发区)
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房屋租赁合同;4.房租发票;5.完税证明。
25.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环境类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规模,第一年度给予总投入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执行部门:区发改委、蜀山经济开发区)
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房屋租赁合同;4.房租发票;5.固定资产或研发投入相关购置发票、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款凭证及报关单);6.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28.环境类企业进入实审阶段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0.1万元,对发明专利实现“零”突破的,获得第一件发明专利授权时给予2万元资助。对获得环境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企业,每件给予0.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4.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5.软件著作权证书。
29.对以下项目通过“借转补”方式择优给予资金支持:(1)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人员携带环境类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的项目。(2)对我区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等有带动性的项目和研发机构。(3)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我区设立的环境类新型研发机构。(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申请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蜀山区借转补项目申报书;3.蜀山区借转补项目申报表;4.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
30.环境类企业在蜀山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销售中心,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1亿、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发改委、蜀山经济开发区)
申请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企业销售收入证明;4.完税证明。
32.支持环境类企业(机构)开展面向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示范应用。对重大示范应用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首次示范应用项目,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给予研发费用5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获得认定的证书或批文;4.研发投入相关购置发票、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5.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34.对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环境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内新建立的环境产业公共服务机构,经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年服务环境类企业超过20家,按照年服务收入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给予奖励。支持环境产业孵化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环境产业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80万、50万一次性奖励,孵化平台内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每家企业5万元给予孵化平台运营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执行部门:区发改委、蜀山经济开发区)
公共服务机构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备案相关证明材料;4.房屋租赁合同;5.房租发票;6.服务合同;7.企业销售收入证明;8.完税证明。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房屋租赁合同;4.房租发票;5.获得认定的证书或批文。
35.对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环境产业牵头成立的安徽省、合肥市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经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分别给予协会和联盟牵头单位30万元、20万元奖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围绕环境、数字经济、现代农业、天鹅湖中央商务区(金融、文化出口)等我区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以蜀山区、蜀山经开区(环境产业示范园区)名义或联合举办的全国、省、市级重大技术交流和论坛等活动,经区政府备案的,分别给予100%、80%、50%实际发生费用(开票金额)补贴。(执行部门: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农林水务局、蜀山经济开发区)
协会、产业联盟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协会、联盟成立的批文;3.备案相关证明材料;4.协会、联盟年度工作介绍。
重大技术交流和论坛活动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协会、联盟成立的批文;3.备案相关证明材料;4.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如活动方案、通知、新闻宣传及图片、影像资料、活动费用发票等)。
58.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3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新增认定为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申请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区统计部门出具的一套表平台证明材料;4.在库单位提供截止申报之日前月度统计报表。
59.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且增幅不低于15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2万元、4万元、8万元、12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且增幅不低于15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申报材料:1.蜀山区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区统计部门出具的一套表平台证明材料;4.在库单位提供法人企业年度统计报表,首次入规单位提供截止申报之日前月度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