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3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及有关企业,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请认真做好信用查询、推荐上报工作,同时请加大专业孵化器的申报力度。
二、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三、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属地推荐表盖章,并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三份)于11月10日(星期二)前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平台科(805室)。同时将扫描盖章文件pdf版和word版发至邮箱lxgzzy@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线上填写后打印)、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线上填写后打印)等。
四、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科技局联系人:罗杰、李孝
联系电话:82367701、82321959
附件:1.2020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docx
2.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巢湖市科技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