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高企办〔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不断壮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0〕5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二、评价受理

 

1.评价采取常年受理、定期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2020年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具体批次和每批次截止时间以省科技厅通知为准。

 

2.2019年已评价入库企业须在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省市科技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有关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我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质量,请各乡镇、街道及居巢经开区管委会精心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申报。

 

联系人:宋贵金    

 

联系电话:13305651989,82321785 

附件:

 

1.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0〕52号 ).pdf

 

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pdf.pdf

 

 

 

 

 

 

 

巢湖市高企联合认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