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人社秘〔2019〕13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区级青年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区级青年见习基地条件

1、在瑶海区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3、能持续接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并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见习的岗位,提供的就业见习时间为3—6个月;

4、能按要求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

5、能按规定提供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障;

6、见习期满录用率不低于30%,见习基地为事业单位的留用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材料

1、青年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等等;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青年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5、《合肥市瑶海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6、《合肥市瑶海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三、申报认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行向瑶海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申报;区就业促进科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由区就业促进科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具备青年见习条件的单位,经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认定、社会公示。认定后的青年见习基地名单将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联系人:董学华  张红梅,联系电话:0551-64496518。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合肥市瑶海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 合肥市瑶海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