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厅决定由对外合作处牵头,开展第四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三种类型。申报时请认真对照建设意见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提交《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二、组织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类别“其他”里选择“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要求填写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各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认真审核把关进行网上推荐,并出具纸质推荐函(一式1份)。
3.确认被推荐后,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国合基地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属地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
4.请各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于8月5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函)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邮编230001)。
5.省科技厅牵头处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拟定初步名单,经厅务会审定后,发文认定“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
三、申报要求
申报名额: 市科技局各限报2项;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省属科技服务机构限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项。
网络申报时间:2020年7月17日8:00至8月2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对外合作处:芮晓艳 0551-62657892
仇晓红 0551-62632053
安徽省科技厅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