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关于<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省发改委将认定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并对已建成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进行验收评估。现就开展申报及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域及范围

  (一)新申报范围

  着眼于“扶优扶强”,优先支持“三重一创”领域,对传统优势产业和新经济领域也予以支持。

  (二)验收评估范围

  1.2016年度(含)之前批复、尚未验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参加验收。

  2.2015年度(含)之前通过验收、尚未评估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参加评估。

  3.验收和评估名单详见附件6。

  二、申报及验收评估条件

  (一)新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以企业为主、联合高校院所申报,侧重于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提升产业集成创新能力。省工程实验室鼓励以高校院所为主、联合企业申报,侧重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样机研制,提升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1.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新增建设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团队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行业服务机制。

  2.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市场化激励机制、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二)验收评估条件

  1.新认定且建成后运行满1年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满足以下条件,认定达到要求,通过验收。

  (1)完成建设目标及任务。

  (2)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运行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协同创新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3)攻克若干关键共性技术,初步形成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工程研究中心最近1年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应不低于200万元,或R&D比重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已有新产品上市或新技术投入使用。工程实验室最近1年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应不低于300万元,横向合作(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经费超过100万元。已取得高水平研发成果。

  2.参加评估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满足以下条件,认定为优秀。

  (1)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队伍,吸引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

  (2)研发成果对带动本单位发展、促进本行业技术进步产生较大影响。储备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或正在进行产业化的研发成果。

  (3)工程研究中心在本领域形成省内一流的技术开发集成能力,成果推广应用能力,工程设计、咨询评估等相关技术服务能力。工程实验室取得一批省内领先的前瞻性技术,或重大装备样机实现产业化。

  三、有关要求

  (一)请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参照《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编制提纲,编写组建方案或验收评估总结报告(见附件1、2)。所有申报单位须登录合肥市重点项目智能项目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及申报(平台网址:http://61.133.142.82:28080/hfpims/login,具体操作指南请加入QQ群732599201,参照共享文件)。

  (二)请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进行初审,

  并于6月15日前,将组建方案或验收评估报告、上报文件及申报表格(附件3、4、5)纸质版报送至市发改委高技术和产业协调处(方案或报告3份,文件和表格2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8416@163.com。新申报单位填写附件3和附件4,申请验收/评估单位填写附件3和附件5,其中附件3须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在申报书里(放在首页),附件3后附真实性承诺(见附件7),即附件3和附件7编制在封皮之后,目录之前。

  (三)无故不申报验收评估的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视同不合格;未申报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须在上报文件中说明原因。

 

  高新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卢晨晨 65324525 

  经开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庆启飞 63886196

  新站高新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卫 65777060

  安巢经开区经贸局联系人及电话:左建波 82385519

  肥东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蔡云 67737056

  肥西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潘盛 68841417

  长丰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陈瑞 66679890

  庐江县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袁一均 87322521

  巢湖市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潘文源 82312965

  瑶海区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王春宁 64495533

  庐阳区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郑波 65699790

  蜀山区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叶阳春 65121162

  包河区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张欢 63357331

  市发改委联系人及电话:周若琼 63538405

 
附件:

  1.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2.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验收或评估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3.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4.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申请汇总表   

  5.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验收评估汇总表         

  6.2019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验收评估名单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模板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