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第28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开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已启动,请对照文件做好好申报和评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的企业对照《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8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开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巢湖市经信委科技与信息产业推进科,电子版发送至chjjxxhk@163.com。申报企业请通过安徽省经信厅云平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填报有关数据,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价的技术中心企业须提前对照要求准备材料,于5月1日前,登陆安徽省经信厅云平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文档和数据;
三、更名企业,按照《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