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中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文化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2〕45号)及安徽省财政厅、文化厅《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1235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非遗记录经费

  1. 支持采取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收集整理项目的历史文献与实物,完整记录项目当下的原真信息与存续状况。

  2. 支持用文字与影像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其个人化的技艺信息,如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技艺流程等。

  ()非遗数据库建设经费

  1. 支持利用田野采集成果,分类整理非遗项目与传承人多媒体档案信息,建立非遗原始信息数据库,提供学术研究与宣传普及的第一手资料。

  2. 支持与高校、专家广泛联系,全面收纳社会各层面的非遗研究成果,建立非遗学术数据库,为非遗保护提供理论基础与专业支撑。

  ()非遗传承传播经费

  1. 扶持设立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厅)、传统工艺工作站。

  2. 支持传统资料整理、经典剧目复排。

  3. 支持举办有利于传承传播非遗的各类培训班、交流会、技能大赛及展演展示活动等。

  4. 支持编写各级乡土教材,鼓励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非遗研究出版经费

  1. 加强非遗保护动态信息交流。

  2. 支持开展非遗保护理论研究、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出版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非遗保护中心、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非遗教育传习基地、省级项目保护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2020年度能正式启动且两年内可实施完成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编制项目规划

  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有关省直单位要对经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非遗的存续状况、保护规律及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指导申报单位遴选操作性强,具有长远实效的项目,精心设计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突出重点,确定优先项目 

  要区分轻重缓急,按照濒危程度和紧迫性对申报项目进行合理排序。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应优先排序: 

  1. 急需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项目,如项目传承链条几近断裂、传承人年老体弱等; 

  2. 具有较为科学完善的传承保护年度计划,并已着手实施,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

  3. 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涉及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的项目,以及重要的少数民族项目。 

  (三)规范操作,加强审核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做到项目支出事项明确清晰、资金测算合理准确,例如,非遗记录应说明具体实施单位、记录对象、记录方式、录制时长、成果形式等;传承培训应说明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目标及内容等。

  各市(省直管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申报单位指导,严格按照《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范围及内容,进行审核。按照财政部要求,非遗保护补助费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凡超出规定支出范围的事项一律不予补助。 近3年内未完成省级非遗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各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清晰。材料不齐不清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ct.ah.gov.cn下载项目申请报告格式电子版。

  (二)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对本市(县)报送项目审核汇总,合理排序后上报我厅,申报比例不得超过本市(省直管县)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数的20%。

  (三)项目保护单位属省直单位的,经费申报书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格式详见附件。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市(省直管县)级财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章,一式两份,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非遗处邮箱。

  联系方式:厅非遗处

  宋  煦   0551-63608275   

  电子邮箱:anhuifeiyi@163.com

  厅财务处  

  李  烨   0551-63608668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2号楼

  邮    编:230091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0年度市(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2. 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补助经费申报书

   3. 省财政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