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64号)以及《安徽省经信厅 民政厅 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试点示范,填报申报书(附件1-3)。本次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同时申报,省经信厅将会同民政厅、卫健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选结果确定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并择优推荐满足国家级试点示范评选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
(二)巢湖市经信局将会同民政、卫健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将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推荐上报,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光盘)于7月28日前报送巢湖市经信局科技与信息产业推进科。联系电话:82624804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2. 省经信厅 省民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
3. 试点示范申报书
2020年7月22日
省经信厅 省民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的预通知.docx.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