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根据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 年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市计划建设10个以上水稻优质绿色生产基地。为筛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稻优质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巢湖市范围内从事优质水稻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
申报条件为1、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农田水利等基础条件较好。2、水稻达到 500 亩以上或再生稻 200 亩以上。3、水稻品种达到部颁二级米以上标准或地方特色品种。4、开展机械化插(抛)秧。
二、申报程序:
采用纸质材料和线上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1、纸质材料由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市农技推广中心。
2、经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初审合格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zcindex)进行项目申报。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
4、选择结果在巢湖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2020年巢湖市水稻优质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申报表》1份。
2、新型经营主体工商注册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土地流转清册1份,须经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盖章确认,并附土地流转合同1份。
4、选用水稻品种票据及品质鉴定材料各1份。
5、机插(抛)秧合同或育秧工厂相关材料1份。
6、结合“两区”划定,提供基地位置图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由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统一制作并报市农技推广中心,邮箱jcnjzx2316330@163.com。
7、注册品牌或与粮食加工企业签订的订单1份。
8、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其他证明生产经营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各1份。
9、项目实施计划1份。
申报材料由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于2020年8月3日前统一报送巢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葛诗平,电话:82376531。
附:2020年巢湖市水稻优质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