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农〔2019〕7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巢湖市市场监督局登记注册并在巢湖市域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1、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用于农业生产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贷款,在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10月止实际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且补贴比例不超过利息的50%;奖补额度合作社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不超过5万元。

 

2、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名义贷款且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的可视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贷款,享受本政策。

 

3、申报本项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情况、信誉良好、无不良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记录。

 

4、对在重点贫困村发展一定规模基地和带动一定数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5、同一笔贷款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已获得财政补贴的,在计算贴息金额时要予以扣除。

 

6、贷款担保费不予贴息;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请表(附表1、附表2);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③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附表3);④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表4):⑤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⑥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汇总表(附表5);⑦乡镇出具的扶贫证明及扶贫相关证明材料;⑧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表6);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据实出具,所有附件材料必须齐全。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条件从严把关,对上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所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19年12月4日前由乡镇、办事处统一行文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82325504,附表1-6电子档发邮件,邮箱地址:103383873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初审通过后,企业申报主体需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进行项目网上申报。

 

附件 表(1-6)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申请书.xls

 

 

 

 

 

 

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