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书日期算起2年之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就业补贴申报表
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7、申报单位在小微企业系统库进行小微企业查询,并提供截图证明一份(http://xwqy.gsxt.gov.cn/);
三、申报程序
1.纸质材料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将准备好的各项材料报送至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巢湖市巢湖中路338号),经中心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2.网上同步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阳光网单位登录后,点击单位社保补贴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至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在内网中进行预审,市人社局在内网中进行审核、市财政局进行审批。
联系人:陶蓉 0551-82312684
附件: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认定表.xls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就业补贴申报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就业补贴申报表.xls
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xls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