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领域: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9类。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的,从现有市级服务业集聚区中择优申报。

  2.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申报领域: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创意文化、新型专业市场、健康养老服务等5类(现代物流类另行通知)。申报集聚示范园区的,从现有同类型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择优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见附件1)中申报条件要求,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集聚区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请示文件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实施方案、真实性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的请示文件;

  2.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总则。包括实施目的、方案概况、编制依据等,并附申请新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表(样表格式见附件3);

  (2)园区现状。包括现状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营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情况等;

  (3)园区运营及企业情况。包括园区主导产业情况、上一年度园区营业收入或产值、入园企业数量、主要代表性企业运营情况等;

  (4)园区发展规划(附规划文本)。包括发展目标、规划区域及面积、发展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布局、招商引资情况、在建和谋划的重大项目情况、其他情况等;

  (5)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或集聚示范园区的优势和条件。包括实施背景及必要性、申报优势及条件等;

  (6)相关附件。包括:①设立集聚区管理机构的批件和管理机构情况、②土地使用批件或租用期限尚有5年届满的租赁合同、③入驻企业目录和基本情况、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⑤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⑥其他根据认定管理办法需要出具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等。此外,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提供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的园区发展规划批件。

  3.申报补充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不编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各类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应分别具备《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中第七条和第八条的申报条件,并按照各类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补充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4)。

  (2)填写集聚区内重点服务业企业信息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5)和集聚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6)。

  4.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的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县区发改部门于7月12日(周五)前将201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文件(申报请示文件、申报汇总表、年度实施方案、申报补充材料、承诺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式3份以县区发改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贸服处,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

  2.集聚区及集聚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需要同步在合肥市重点项目智能管理平台(网址:http://61.133.142.82:28080/hfpims/login)完成注册和填报。

  联系人:高海兴,联系电话:0551-63538420

 

 

附件:

       1.《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

  2.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汇总表

  3.申请新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表

  4.各类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补充材料要求

  5.集聚区内重点服务业企业信息统计表

  6.集聚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统计表

  7.承诺书

  8.合肥市服务业细分行业分类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