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合肥市《关于下达2020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合农〔2020〕48号)和巢湖市农业农村局、巢湖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2020年合肥市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非禁养区,符合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和布局设计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规模畜禽养殖场。

 

二、建设及补助标准

 

1. 改建或新建规模化、标准化养猪场2家。采用钢架多层保温大棚结构的,改扩建或新建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采用钢架彩钢瓦(土瓦)砖墙结构的,不少于1200平方米。饲养舍必须采用纵向机械通风,湿帘降温,并具备饲养环保相应设施设备,较好地满足生产要求。每家安排合肥市级资金50万元,养猪场配套不低于5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2.饲养舍改建或新建,购置养殖、环保设施设备等项目养猪场3家。采用钢架多层保温大棚结构的,改建或新建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采用钢架彩钢瓦(土瓦)砖墙结构,不少于600平方米。项目支持饲养舍采用纵向机械通风,湿帘降温等相应设施设备,较好地满足生产要求。每家安排合肥市级资金20万元,养猪场配套不低于2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3.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造升级项目4家。实施雨污分离、饮水器漏水收集改造,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新建、改建,购置粪污处理、运输设施设备、生物天然气入网等改造升级等。每家安排合肥市级资金15万元(2021年拨付),养殖场配套不低于15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和企业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联系人:程良新,联系电话:82620955。

 

2、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相关附件需提供原件查验。逾期不予受理。

 

附:1.现代畜牧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附件1、2、3.doc

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7日